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可予免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详见“ 七、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
五、调剂
1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 1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最好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 2 )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原则上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或“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 4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 5 )单考生不能调剂。
( 6 ) MBA 联考生和法律硕士联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能调剂到这两个专业。
( 7 )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 、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网上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招生办复审;
第三步 复审通过后,招生办给调剂考生原报考的院校发函调取报考材料(含调剂专用信息表、成绩单和初试试卷);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 yz.chsi.com.cn/tjxx/ )上填报调剂申请,以便我校下载考生的报名和考试信息。
六、录取
1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请各院系(所)认真领会和学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水平。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5 ×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共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各专业的奖学金指标原则上应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4 、各院系请于 4 月 15 日前将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拟录取名单表 请到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中下载)。同时,各院系可将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拟录取的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中注明“候补 1 ”、“候补 2 ”、“候补 3 ”…字样,以便学校在有剩余名额但名额又有限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请各位考生注意:候补考生仅为候补资格,我校没有任何录取承诺。候补资格由各位考生自愿、慎重决定是否持有,若考生因候补我校但没被录取同时又丧失调往他校的时机,我校概不负责。 )。
5 、各学院(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后应为每位考生填写“录取审批表”(可在招生办网站下载区下载)报送至校招生办。
6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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