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职生专业不对口禁去夜总会歌厅实习

2013年12月04日10: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顶岗实习 中职生 实习单位 教育部 歌厅 营业性娱乐场所 夜总会 中等职业学校

昨天,教育部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

规定指出,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

规定要求,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要按照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助。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记者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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