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新华网太原8月29日电(记者王学涛 王菲菲 胡靖国)早上6点半起床,晚上10点睡觉,每天要做2-4页口算题卡、数学和语文练习册各一页,预习课文生字、标注拼音、熟读课本……
“想多睡会觉,想出去玩,不想每天对着作业。”太原市二年级小学生小英(化名)苦恼地说。
在中国,不少孩子都像小英这样从小被过重的课业负担所困扰。他们小小年纪却戴一副大大的眼镜,童年的玩伴不是蓝天绿草,而是成摞的课本、练习册,为了家长、老师口中的好初中、好高中、好大学和好工作不得不埋首其中。
为改变这一状况,日前中国教育部针对《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8月29日,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完成。《规定》提出小学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规范考试等十项措施,被认为是“史上最严减负令”。然而,质疑的声音不少。
“家长当然希望给孩子一个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但在成绩决定命运的大环境下,每个家长都不希望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小英的妈妈任女士说,“没有家长敢拿自己的孩子当试验品。”
针对此次“十条规定”中提到的不布置书面作业,太原师院第三附属小学班主任王蓉认为这并不现实。“老师每天讲一课,如果不通过书面作业巩固,第二天就跟不上课。况且,如果不给小学生布置作业,那低年级的小学生如何练好字?”
另外,规定中提出要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不少老师却说,如果不考学生了,那怎么考老师呢?据了解,不少学校老师的绩效工资中60%是由老师的教学成绩决定的。
“减负其实是火了课外辅导班,学校里不让教的内容,不让布置的作业,都转移到课外辅导班了。”王蓉说。
事实上,小学生课业负担重这一现象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为给孩子们减负,社会各界也呼吁多年,国家层面也曾多次出台政策。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今,教育部已经五次将“重拳”击向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1988年5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可查阅到最早关于减负的规定。
1990年2月,原国家教委再次发出关于重申贯彻《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先前颁布的规定内容,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000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7条规定包括首次提出小学生学业评价取消百分制、在已经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地区坚决落实小学免试升初中等。
2004年6月10日,教育部提出新形势下“减负”的“五坚持,五不准”,在重申先前政策基础上再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按照考试成绩排队。
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介绍,早在1955年7月,教育部就发出新中国第一个“减负令”——《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几十年来,各地的“减负令”多达上百项,可是学生的负担却越来越沉重。
熊丙奇认为,减负多次难成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义务教育不均衡,存在“幼升小”“小升初”的择校热;中高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考试升学还是用单一的分数标准选拔评价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减负令要求小学不要考试、不要百分制打分、不要排名,只是听上去很美。
河北邯郸市的一位小学老师王老师告诉记者,在邯郸市,一所好中学只收3000名学生,但却有2万人竞争,家长不得不给孩子加负。“在这种情况下,孩子4、5点起床,晚上11点睡觉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有40多年教龄的太原市小学教师常崇娥说,从大环境来看,老师、学校、社会都是以分数论高低。除非应试教育体制有变化,不然没有老师和家长敢不抓紧孩子的成绩。“减负不能单纯从教学方面着手,需要社会、学校、老师、家长、孩子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否则就等于空谈”。
熊丙奇认为,只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缓解择校热,改革中高考制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学校办学和学生求学才有良好的制度环境,减负才具有现实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