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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13年来拟首次上调高校学费 学费涨3成影响几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召开调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拟对今年秋季及其以后新入学的普通本科生和普通专科生上调学费。根据测算,平均上调幅度超三成。
学费提价,一石激起千层浪。况且,过去13年来,广西高校学费均未调整,为何现在要上调?
生均提价幅度36.2%,从2013年秋季新生起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朱林介绍,广西高校现行学费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具体标准为:农、林、民族、师范专业及其他专业定向生2000元/生·学年;非农、林、民族、师范专业及非定向生3200元/生·学年;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最高不超过9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最高不超过7000元/生·学年。
根据听证方案,各专业学费都将“涨价”。以普通本科为例,农学类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以2012年的新生入学人数测算,调整后的生均收费标准为5077元/年,比原生均收费标准3727元平均提价幅度达36.2%。
据介绍,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各高校可根据办学条件、不同专业培养成本提出各专业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后执行。
“按照优质优价政策,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特色优质专业,可在上述最高限额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特色优质专业不超过全区普通高校专业总数的30%。”相关人士表示。
此次学费调整采取“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新的收费标准将从2013年秋季新生起实施。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所有学生,以及2013年以后入学的中外合作办学各类专业学生、民办的本科生(“三本”学生)、高职生,仍按原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据悉,有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情况完善方案,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培养成本上涨加重高校债务,学费偏低制约教育发展
“2004年至2006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先后调整了高校学费收费标准,而我区一直未作调整,致使我区高校学费收费标准仅略高于宁夏、青海、西藏3个省区,在全国排列第二十八位。”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广西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成本逐年增加。统计表明,2000年的生均支出为8778元,而到2011年已达16749.98元,增长90.81%。由于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学费收费标准没有随之及时调整,尤其是培养成本大幅增加的医学、理工等学科专业,就读学生并没有分担增加的培养成本。
在当地看来,偏低的学费标准和沉重的高校债务,正在制约广西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2011年末,广西高校银行贷款余额高达59.19亿元。
“按现行标准,本科生一年2000至3200元,高职生6000至9000元。由于本科生学费大大低于高职生学费,许多本科高校招收高职生的热情远远高于招收本科生。”该负责人表示,招收过多的高职学生,挤占了教学资源,造成本科教学规模偏小,办学层次较低;部分高职院校完不成预定的招生任务,浪费办学资源。
此外,现行收费标准不管是不是优质专业、特色专业,都是实行同样的收费标准,造成不少高校在建设优质专业、特色专业方面不敢投入、不舍得投入。
本科4年增加学生负担5400元,应完善资助体系保障贫困生权益
听证会上,广西医科大学副校长周诺算了一笔账,目前他们学校得到的财政拨款占47%,其他支出只能靠学费以及课题研究等方面来维持,适当的学费增长对提升高校办学质量的作用明显。“建议在采取优质优价分类指导这方面,可以给高校更大的自由幅度,能激励高校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不过,也有人提出异议。“为什么农学类专业的学费增幅90%,艺术类专业增幅33%,这些提价的幅度是怎么制定的,有关部门应该在方案中说清楚,让老百姓明白。”来自自治区法制办的容易说。
学费提价后,受到最直接影响的是学生。按照拟定方案,预计年增加新生家庭支出9174.81万元。以2012年秋季开学全区普通高校入学新生数测算,每个新生年均增加经济负担1350.2元,普通本科4年共增加经济负担5400.8元。
“每一次价格上涨,都容易伤害到弱势群体。”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担心学费调整对贫困学生的影响。“对困难学生的保障力度是否也应该加大,是否应该出台更多政策来保障这部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应该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重点考虑的内容。”
有关部门表示,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将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执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谢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