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全文

2013年03月01日17: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教育部网站 教师评价 教师待遇 教师资格制度 考试招生 教师管理 学制改革 德育资源 科学发展观 课程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聚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突破口,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

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聚焦改革重点;从工作有基础、社会有共识、群众能感知的环节入手,找准突破口;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尽快取得更具标志性、更具显示度的成效。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推进普通本科与高职教育分类考试。督促各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方案。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完善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研究提出高考英语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实施办法。加大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实施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推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加强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和自主招生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小学、中学、大学语文和历史课程的整体设计和基本建设,完成大中小学相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探索语文、历史等学科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的方式方法,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整合法制教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

3.探索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深化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加强高中学校特色建设,启动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落实试点学院改革指导意见,加大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鼓励和支持高校结合实际,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开展地方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组织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全面启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4.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体系、制度、政策和机制建设。制定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改革试点;选择示范性职业院校与重点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开展社区教育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培养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5.落实人才成长立交桥支撑措施。研究提出加强开放大学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化开放大学改革。统筹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学制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建立多种形式中高职衔接的制度。制定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相关制度。

(二)改革办学体制。

1.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出台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清理针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政策。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办法。

2.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出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提升行业指导职业教育的能力。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建立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机制。

3.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减少和严格规范政府对高等学校的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大学章程建设,理顺大学、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规范高校办学行为。2013年所有试点高校都要制定章程。扩大公开选拔大学校长试点。

4.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扩大来华留学规模,落实《留学中国计划》,出台外国留学生招收和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来华留学教育水平。完善市场选择和淘汰机制,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支持办好一批高起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推进教育国家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涉外管理方面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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