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就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增13%以上

2012年12月26日16: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划 最低工资标准 促进就业 零就业 就业目标 就业形势 十二五 城镇登记 失业率 非农就业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正式发布

最低工资标准年增13%以上

12月25日,《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就业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规划》称,“十二五”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关系矛盾凸显等问题,使广东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对此,《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扶持创业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80%。有效控制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同时,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升:到2015年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28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地级以上市建设一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其他地区每个地级市至少建设1个以上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至2015年,全省每个县(区、市)建设1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逐步构建省、市和县三级创业孵化体系。记者孙朝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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