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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编办近日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对全省28万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本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后,教职工编制分配将向寄宿制中小学倾斜,主要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重点解决教师队伍存在的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也将积极引导教师从城市向农村、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的新机制。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和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截留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将定期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今后,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3年重新核定一次,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记者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