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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年”……黑龙江省最新公布的高考报名政策,开启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闸门。与此同时,已有15个省份表示年底前将出台异地高考实施细则。
打破户籍藩篱,随迁子女“就近高考”
自1977年高考恢复以来,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异地高考,就是打破户籍限制,允许考生在就学地就近高考。
11月初,黑龙江省率先推出异地高考方案,规定“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年”等,放开了户籍限制,未提及“缴纳社会保险”等“城市条件”。
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要求31个省区市年底前因地制宜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问题。截至目前,山东、福建、上海等15个省份已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江苏、安徽等省份明确异地高考在2013年执行。
京、津、沪等地区异地高考方案较为谨慎
按照有关部门部署,各省区市在11月16日之前将异地高考相关方案报送教育部,尚未出台方案的,要报送进度安排。教育部还将在20日左右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等部委听取部分省份的汇报。异地高考改革开始提速。
异地高考将使京、津、沪等地区考生受到较大影响。19日晚记者在北京市一些名校周边进行随机采访,受访人士担心异地生源在京参加高考会数量激增。
因此,北京、上海、天津等“高考洼地”的异地高考方案显得较为谨慎。此前,上海提出拟采用积分制,综合考虑外来务工者职业情况与其随迁子女的就读年限。天津提出家长要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依法纳税、上缴社保,且随迁子女就学达一定年限,但具体办法尚未正式公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建议,对于一般省份,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应在当地连续就读3年以上,而对于京沪等务工人员较集中地区,可考虑增加到4年。
“异地高考”大门打开后,如何防范权力寻租、打“擦边球”,是方案设计的一个关键点。江苏省启东中学校长王生说,应尽快出台认定“高考移民”的标准,有针对性地防范“高考移民”、投机钻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