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规:民办学校校名不得含造成公众误解文字

2012年08月07日14: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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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本地一些民办学校起名中的“不着调”与“贪大求洋”,频频出现“国际”“欧美”“双语”“艺术”等等字样,合肥市出台新规,对“名过其实”的校名“说不”。

一些民办学校的名过其实不仅夸大实情还往往成为高收费乱收费的由头,比如民营师资和生源来自于国内却起名叫国际学校,明明没有专业的外教只是放放录音教几首儿歌却取名叫双语幼儿园。新出台的《合肥市民办学校名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是欺骗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国家以及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和简称,学前教育机构中也不得使用象征双语、艺术、特色等字样。

合肥市目前允许民办学校使用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可以体现本地文化底蕴的文字作为字号,但是不得冠以像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也不能使用有损国家及公共利益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文字。

根据新规新设立的民办学校,应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名称核准,依法设立后对校名享有专用权,对于已经核准使用不适当的一些民办学校的名称,教育主管部门将会进行督促、纠正。(安徽台记者张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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