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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22个省(区、市)、688个县、82000多所农村义务制学校。如何确保计划落实中学生们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营养改善计划涉及的学校食堂往往基础薄弱,设备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因此《指导意见》要求有关地区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主要领导总负责。
同时要求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配合,抓紧对辖区内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信用档案。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学校食堂,要责令立即停止供餐,督促其尽快办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食堂,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建、改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使新建、改建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记者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