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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2014年,我国保送入大学的人数将大为减少。因为2010年教育部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奥赛、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将不再保送。这一新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一的学生开始适用。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保送生制度,也是几经变化。
1958年,一些大学对工人、农民、工农干部和老干部、工农速成中学的优秀毕业生采取免试保送的办法。但由于生源质量下降,1959年便停止招收保送生。
“文革”期间,我国也曾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考办法,这种招生方式跟保送生制度有相似性,该政策一直实行到1976年。
恢复高考后,1984年,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山东矿业学院等10多所大学进行了招收保送生的试点工作,招收了近6000名保送生,占当年招生总数的1.2%。1985年,保送生试点院校扩大到包括北京大学在内的43所高校。
1988年,原国家教委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对推荐保送生的中等学校的条件、保送条件、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如明确招收保送生的条件为: 综合表现优秀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或者中师应届毕业生,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在国际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集训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等。保送生工作从此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保送生人数持续增长,1992年保送生约1.4万人,1993年1.6万余人,2000年左右增长至2.5万人。
由于多种原因,“推良不推优”甚至“推劣不推优”等问题渐渐浮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1995年,河南省鹤壁市某中学保送的8名学生中有7人成绩作假;1996年,湖北省某市教委主任利用职权篡改儿子会考成绩,并指定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使其子被保送到国内一知名大学;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就清退了3个成绩弄虚作假的保送生。
20世纪90年代末期,教育部要求对保送生进行综合能力的测试以及提出高中会考成绩的等级要求,同时要求各中学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保送条件和保送名单。
然而,这些小修小补并未能从根本上抵挡住权力和金钱对保送生制度的侵袭。2000年,中国青年报率先报道了湖南省隆回一中保送生造假的问题,这一标志性事件引发保送生政策大调整。
这一年,隆回一中14名保送生中竟有13名是假的。隆回一中通过偷梁换柱和考试舞弊等手法,保送了多名成绩中下的权势子弟。高中三年多门功课不及格的校长儿子,被评为该校唯一的省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中下的副校长的儿子,也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被取消保送资格后,一名学生的高考分数仅为347分,离专科最低分数控制线还差100多分。
保送生制度被异化为升学腐败通道后,2001年,教育部对保送生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取消指标分配,变数量控制为质量控制,将保送生人数从25000人削减为5000人;二是明确规定了只有四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才有保送资格;三是在互联网上公示保送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增加高校对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环节。
2007年,教育部又要求高校必须对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以保证保送生生源质量。教育部同时规定,违规作假取得保送资格的行为,经查实后将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作假学生,将被取消学籍。违反规定推荐保送生的中学将受到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还将给予暂停直至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理。
但近年来,为获取加分的资格或身份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
2010年,教育部再次对高考政策作出调整,一是对奥赛全国决赛获奖学生、科技类竞赛相关获奖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加分、保送资格,调整为高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加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是否享受加分照顾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决定,不再具备保送资格。二是对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保送、加分资格,调整为高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加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不再具备保送、加分资格。教育部另外特别规定,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本文部分资料来源于郑若玲、李峻等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