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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介绍一下公开选拔总会计师的有关情况。
答:我们在启动公开选拔校长试点工作的同时,启动了公开选拔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公开选拔总会计师的工作程序与公开选拔校长工作大致相同,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特点。
一是体现岗位要求。总会计师是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专业化很强的领导岗位。在报名条件中明确要求,报名人员要精通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目前产生的6位总会计师人选均具有丰富的高校财经管理经验。
二是体现委派原则。总会计师的任职在参考个人报名志愿的情况下,体现委派导向,实行交流任职。东南大学等6所试点高校的总会计师均为校外产生,其中5位总会计师人选来自中管高校,1位来自财经行业院校,充分体现了选聘委派原则。
问:关于公选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
答: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公开选拔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同时,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公选工作办法,提高公选的科学化水平。
最后,感谢媒体的关注,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