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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经营长期“入不敷出”
买车养车成本高,校车以校方租赁为主,难以规范
校车安全让人揪心,更让人担心的是,“吃力不讨好”让校车很难规范。
“一辆校车几十万,谁来出这个钱?”“即使学校出得起钱,车辆的保养等费用怎么办?”南昌市某幼儿园后勤负责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台金杯面包车为例,油钱一年2万元左右,司机工资2—3万元,再加上车辆保险和维修保养费用等,一年下来5—6万元的开销。这笔开销,对于很多学校来说并非小数目。
从广州的情况看,目前校车均由使用学校自行负责购买或租用。一位民办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广州的民办学校没有政府财力支持,各项支出都是靠学生的学费和投资方投入,本已不宽绰,而在接送学生的校车方面,更是长期“入不敷出”。
以海珠中学为例,目前有6辆校车,包括5辆大巴、1辆中巴,连校车带司机都是学校向社会上的单位长期租借。“学校养不起专职司机,而且买辆车要10多万元,要10多年才回得了本,更不要说养车了。据我了解,其他民办学校也很少有自己养校车的。”该校校长郭开枝表示。
调查发现,在山西灵石县乃至整个山西省,没有校车属于普遍现象。
据教育部门有关人士分析,一是政府买不起,由于教育领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比例较固定,依目前格局各级财政部门很难再对校车采购投入大额资金;
二是公立学校和幼儿园养不起校车。目前公立学校和幼儿园的日常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现有公用经费水平只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即使政府为学校采购校车,公立学校幼儿园也没有多余的钱用于维护校车运行。
要么不办校车,要么自己租赁,在这种状况下,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很难得到有力执行。
没人愿担的责任谁来担
校车问题非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但政府不能缺位
不办校车,还缘于不愿担责,这是很多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难言之隐。一些老师透露,现在一些学校有专门的车接送学生,却不会去相关部门登记,他们就怕“出事担责任”。
为千方百计规避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很多民办学校都与司机签订了挂靠合同,校车在外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人是车辆实际所有人(即司机或校车承包商)及相应保险公司,学校作为名义上的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记者在南昌市教育系统采访时发现,大部分校车是挂靠在几家固定公司里的。很多中小学、幼儿园都认为,如果车辆不是学校的,交通安全就与学校无关,学校也管不了。
一些利用自有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由于大多未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政府监管也难以到位。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胡小明说,3年中,只有一所学校到局里盖过章、备过案。
学校不愿负责,那么,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安全发展,出路何在?
有专家认为,对于校车管理,之所以各部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是因为,校车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种交通运输服务,还是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或者是一种经营性质的行为,这个问题目前还不清楚。
山西省人大代表张月芝分析,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
“校车问题并不能寄希望由某一个部门负责解决,但是,政府不能缺位,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采访中,专家的观点非常一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李蓝认为,校车的利润率较低,责任较大,如果完全交给自由竞争的市场,恐怕不会有企业愿意办校车。而且,推广校车需要多方面资源,是单纯的社会力量没有能力提供的。比如立法保证校车的路权,完善校车的标准;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多方协调配合等。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主导责任,推动校车工程。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也认为,政府应该在办校车的时候,起到主导、协调、监督、服务、保障的作用。政府不一定要具体的负责校车的购买、运营等事务,但可以鼓励企业、学校来办校车,政府负起监管责任,并承担一些统筹规划的工作,比如路线的设计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谭克俭则建议,在目前政府财政无法有效满足为公立教育机构购置校车的情况下,可以引入社会中介和资本,通过招标或是承包的方式,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将校车经营社会化企业化,利用社会化资本为公共教育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