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重点明确 7重点项目

2011年09月29日14: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央财政 学前教育 校舍资源 幼儿教师 普惠性 支教 困难地区 民办幼儿园 补助 幼师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28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当前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学前教育4大类7个重点项目,包括校舍改建、综合奖补、幼师培训、幼儿资助等几个方面。

该负责人说,中央财政第一次为学前教育设立专项资金,“十二五”安排约500亿元,都是前所未有的,是紧紧围绕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结合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促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

该负责人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的重点在农村,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中央财政按照拟改建的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测算标准,分地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西部地区,中央补助80%;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中央分省确定补助比例。

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满足基本办园需要。中央财政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增设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

从2011年起,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省份可自行申报试点,从农村幼儿园教师、大中专毕业生或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巡回支教志愿者。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困难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

该负责人说,中央财政还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实绩给予奖补;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此外,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地方科学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该负责人表示,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幼儿园的财务、资产管理,逐步建立幼儿园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考核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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