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

2011年04月22日13: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意见 招生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部网站 招收择校生 科学发展观 七部委 严禁 占坑班 阶段学生

中国发展门户网4月22日讯教育部网站21日公布了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意见》规定将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 6号)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履行省级政府统筹职责,强化以县(区)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缓解择校矛盾。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订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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