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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佳琳)昨天,北京市教委发布通知,决定向北京市高校和中职校学生食堂发放临时补贴。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此次发放补贴范围包括部属高校、北京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另外,引进社会企业承包经营的食堂,对学生基本伙食,也就是大众主副食的部分,也在补贴范围内。临时性补贴发放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2011年2月份寒假除外),共3个月。
补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据了解,2010年12月,市教委已对在京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每月40元的临时性餐补,涉及近10万学生。此次针对学生食堂的伙食补贴标准按高校计划内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的100%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内在校生的100%计算,每生每月补贴20元,每生共补贴60元。
按照要求,各校收到补贴款后,要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将补贴款拨到学生食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学校要严格伙食原材料采购,节能降耗,保证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
教委下死令禁高校食堂涨价
针对去年以来菜价上涨的形势,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北京市发改委随后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专项调查。大中专院校食堂饭菜禁止涨价;部分市属高校则表示,北京市教委等部门连发指示精神,下死令不许高校学生食堂涨价。
而不少高校则表示,上涨费用一直由高校自己消化,已经快撑不住了,希望国家和北京市政府尽早出台相应政策。同时,为减缓学生经济压力,一些高校为贫困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