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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核心提示
近日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显示,广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广东育才幼儿园一院等8所机关幼儿园一年所获财政预算拨款高达6863万元。公共财政该不该供养机关幼儿园?“入托难”、“入园难”应该如何解决?
财政供养是否公平?
广东“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消息一出,各界质疑之声纷至沓来。
有网友表示,这是“公仆拿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的孩子服务,极其明显的权力自肥”。一些代表委员也质疑,为什么有些人要花高价才能送孩子上私立幼儿园,而某些人却能用公共财政的钱让孩子享受公费教育?
其实,这个问题并非新鲜话题。近六七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每年审议预算报告,“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都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预算监督室主任黄平向解释说:目前,部分幼儿园是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都会给予财政预算安排,这和其他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
统计显示,到2006年年底,广东省部门和集体办的幼儿园有3681所,但真正享受财政拨款(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幼儿园仅剩410所;广州市天河区总共有160多所幼儿园,但公办的幼儿园仅有3所。
有人大代表和网友表示,机关幼儿园应尽快改变运营方式或转为民办,不得再专享财政拨款。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则表示,因为这些幼儿园从历史上沿袭下来,都是机关公办的,有些幼儿园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当时的公办幼儿园肯定是公家拨款,在几十年的演变中成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一部分是用于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另外相当部分还是用于解决离退休幼师的工资、福利。机关幼儿园关掉容易,停止财政拨款也容易,但涉及幼师人员安置、员工遣散、离退休人员待遇等等诸多问题,并非能够一蹴而就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