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关于改革试点答问

2010年12月06日11: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教育体制改革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考试招生 现代大学制度 教育投入 教育事业 教育管理 教育工作会议 改革试点 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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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负责人强调。凡是涉及面广的重大政策,应该在一些地区和学校先行先试,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由点及面推广。这样做可以减少改革成本,使改革收益最大化。

据了解,从今年年初开始,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就结合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研究确定了近期启动实施的重点任务,并将这些重点任务公开发布,请愿意先行先试的地区和学校,选择一项或几项申报国家改革试点,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协商论证、综合平衡、统一部署”的原则,制定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在第一轮申报的时候,共有500多个改革项目,各地各校改革的积极性很高。

确保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取得成功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指出,为加强对全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20个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为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已于11月中旬成立。各地各校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都要经咨询委员会评审、完成备案程序后,才能启动实施。

改革试点启动后,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对于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深入分析和系统评估,做好预案,积极化解,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对于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偏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对试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对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试点项目,对以改革试点名义进行不正当办学行为的试点单位,将予以调整。

这位负责人强调,今后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对在改革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都应给予保护和支持。对于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时总结,组织交流,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扎实实把改革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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