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 登记失业率4.1%

2010年10月22日10: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就业工作 失业率 就业毕业生 新增就业 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 城镇登记 就业服务 就业形势 人力资源 登记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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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2010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中国网 杨楠 摄

中国网北京10月22日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公布了中国今年第三季度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中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已完成,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31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103%;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0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8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100万人的126%。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05万人,比二季度末减少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二季度末降低0.1个百分点。

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促进就业工作的首位,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强化就业服务和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农村外出劳动力继续增长,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四川5省250个行政村的快速调查,到9月底,外出人数相当于2009年外出人数峰值(8月底)的106.7%,相当于2008年8月底外出人数的102.2%。采取措施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推动就业援助精细化和长效化。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组织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举办促进大学生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县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综合性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发展。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失业监测和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五是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抓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会同商务部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有序梯度转移研究,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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