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四、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更改后的考试地报名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五、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六、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七、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10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也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打印网址。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