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公安消防总队将接收40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收岗位为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接收后并且见习期满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
根据接收条件和要求,报名者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身体素质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网(www.gzxf119.gov.cn)报名,并按要求完成个人资料投寄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
据悉,志愿到贵州省公安现役部队工作的毕业生,需要先对其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2008年3月份的知识能力测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试、体能素质测试、面试。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接收报到后将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入警培训,到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期,任职时间从见习期满之日起算。见习期满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正连职警官,上尉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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