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执行的第一年,我国节能工作根据万元GDP每年降低4.4%、“十一五”期间降低20%的发展目标,努力改变过去高消耗,低效率的运行轨迹。但是,能源经济发展的形势与预期目标仍有一定的偏差,具体表现为:
1.能源利用效率下降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进入“十五”以后,我国能源消费速度开始加快,并且逐步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能源利用效率开始逐年下降,能源消费需求快速上升。2006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是:GDP增长10.9%的同时,煤、电同比分别增长了12.8%和12%,全国万元GDP能耗同比上升0.8%。全年的节能形势也不容乐观。能源效率下降的势头在2006年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若2006年全年单位GDP能源消耗高于2005年,意味着“十一五”期间单位GDP降低20%的目标必须在4年内完成,每年要降低5.4%。“十一五”期间完成节能降耗2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2.高耗能行业在经济发展中仍起带领作用。“十五”以来高耗能的重化工业成为引领工业快速发展的主要行业。近几年来,由于能源供需关系紧张,能源工业成为投资建设的重点,能源工业的发展速度也列各行业之首。但是,能源工业本身的能源利用效率下降的问题非常突出,这反映了能源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没有与规模扩长同步增长,基本上属于低技术水平的粗放型的规模扩张。在许多发达国家,能源工业既是为社会提供能源产品的生产部门,也是实施节能工程、推广节能技术的实施部门。在我国,能源工业本身在节能降耗、提高能源效率方面就存在不少问题。这可能是由于能源价格的上涨使能源部门本身缺乏节能降耗的动力,能源工业发展的速度过快,一些高耗能企业和能源生产技术也获得了机会。
3.价格还没有充分发挥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工业部门是能源利用效率最低的部门,但是,从2000-2005年,我国能源消费进一步向工业部门集中。近几年,高耗能行业包括能源工业成为利润率较高、投资回报丰厚的行业。这说明,高耗能源产品价格增长幅度高于工业产品平均价格和能源产品价格的增长幅度。这也是高耗能行业在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仍能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能源工业成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收益最高的行业,能源工业的利润总额占全部工业利润的30.1%,能源工业利润率过高除了能源价格上涨之外,还有能源产品成本计算不完全的原因。
4.落后产品与生产能力没有被淘汰,高能效产业与技术尚未广泛应用。尽管我国出台了有关淘汰落后产品与生产能力的政策规定,但是由于经济增长速度过快,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给落后的产品和生产能力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空间。受需求与价格因素的影响,“十五”期间我国城镇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加快,2000~2005年投资规模增长了1.68倍,在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14.3%,比2000年提高2.1个百分点。但是,投资项目大多数是新增生产能力,节能项目与节能技术开发的投入相对较少,节能技术不能尽快推广和应用,成本居高不下。
2007年是我国扭转节能形势的关键一年。针对我国节能形势与存在的问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快发展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抓好重点行业的节能工作。要改变我国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的状况。目前,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到15%。按照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而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地下降一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可相应降低1.3个百分点。在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的同时,也要调整贸易结构,要适度减少高耗能产品的出口。要继续狠抓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建筑和交通是目前用能增长最快的领域,必须高度重视这两大行业的节能工作。
第二,充分发挥价格、税收、信贷的杠杆作用。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变化情况,适当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使能源资源流向能源效率最高的行业。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对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与生产设备,要给予税收优惠政策。要提高高耗能产品出口的税收和高耗能加工贸易的税率,对于改造和更新落后生产技术与设备的企业,要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要加大政府投入,支持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重点行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以及节能管理的能力建设等,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
第三,大力开展以节约能源、减少资源消耗为重点的技术创新。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源泉,也是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途径。我们在这方面的潜力非常大。比如,我国目前火电平均供电煤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22.5%,如果每度电的供电煤耗下降10克标准煤,则全国一年可少消耗2000多万吨标准煤。开展以节约能源、减少资源消耗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一是要增加节能技术研究的政府投入;二是要实行政府采购,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与使用;三是加大国外先进节能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四是设立节能技术自主研发与推广节能技术的科技奖励。
第四,加强节能工作的法律监督,大力宣传节能理念。由于节能工作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不能有效地驱逐落后的产品与生产能力,必须要采用一些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强力制止和淘汰落后的产品和生产能力。要完善节能法,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用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逐步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节约型消费模式。(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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