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政府石油储备建设、适时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日公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逐步完善石油储备体系,提高中国能源安全保障。
规划指出,最近几年国际油价大幅震荡、不断攀升,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多方面影响。中国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应对供应中断能力较弱;影响天然气、电力安全供应的因素趋多;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维护能源安全任务艰巨。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制定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按“西部油气东输、东北油气南送、海上油气登陆”格局,加强骨干油气管线建设,增加必要的复线和重点联络线,加快中转枢纽和战略储备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全国油气骨干管网和重点区域网络。
中国将以应对大规模电网事故和石油天然气供应中断为核心,建立完善能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为主要目标,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完善能源对外开放政策,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双赢原则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十一五”期间,中国还将加快发展煤基、生物质基液体燃料和煤化工技术,有序建设石油替代重点示范工程,为未来石油替代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万元GDP煤耗降至0.98吨
着力抓好重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和民用领域的节能环保工作。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工程,达到节能5.6亿吨标准煤,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目标。
·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布 年均节能率要达4.4%
提出到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全国原油、天然气产量要分别达到1.93亿吨和920亿立方米。
根据这一规划,到2010年,中国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与2005年比,煤炭、石油比重有所下降,天然气、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比重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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