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保障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等答问

发布时间: 2015-09-08 09:45:2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商务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商务部 物流节点 发展改革委 金融租赁 电商 答问 政策措施

6、上个月下旬,高虎城部长率团出席东亚峰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与东盟就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等议题进行探讨。有媒体问此次会议期间中方与东盟方面是否达成新的重要共识?

答:2015年8月23日,第14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高虎城部长率团出席会议,与东盟各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就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许多重要共识。东盟方和中方一致认为,第14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是一次成功而圆满的会议,必将为即将召开的东亚峰会做出重要贡献。

高虎城部长在会上表示,2015年是东盟共同体建成之年,中国期待见到一个更加融合、更加繁荣的东盟。当前,中国与东盟经济进一步融合,联系更为紧密,开展全方位的经贸合作恰逢其时。双方应顺应历史潮流,深入落实领导人共识,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按照小步快走的原则,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推动双边经贸合作不断迈向深入。

会议期间,中方就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出了八条措施建议:一是促进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至2020年的8年间中国对东盟新增投资额超过1000亿美元贸易投资目标;二是落实领导人共识,如期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三是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四是以中方在东盟国家兴建的各类经贸园区为抓手,推进双方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五是利用好中国对东盟提供的合作资金,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六是进一步深化多种形式的地方经贸合作;七是继续发挥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作用;八是加强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

东盟方对中方建议表示欢迎。会后发表的联合新闻声明对中国继续保持为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感到高兴,敦促加速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进程,力争在2015年11月前完成,关注中方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在经贸领域落实到实处的建议及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的务实措施。

7、据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我国药品流通业将进入微利时代,医药电子商务正在加快发展。请问商务部如何看待医药电商跨界融合?

答:2015年上半年,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确实继续快速发展。从企业数量看,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拥有互联网交易资质的企业合计为425家,同比增长56.3%。从销售规模看,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拥有互联网资质的医药电子商务营业收入平均增幅超过了50%,远远高于传统药品流通销售模式的增幅。我们认为,医药电商的跨界融合有利于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同时也对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物流配送服务及药师开展用药指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医药电商的跨界融合与发展,将是药品零售行业未来服务模式转型的关键。因此,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医药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和标准,促进医药、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的共享,推动医药电商加快跨界融合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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