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保障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等答问

发布时间: 2015-09-08 09:45:2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商务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商务部 物流节点 发展改革委 金融租赁 电商 答问 政策措施

9月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9个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8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政策施。商务部作为融资租赁牵头部门,将如何保障政策措施落地?

答: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务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了保证《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商务部将采取五项措施加以落实。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指导意见》分工方案,将各项任务逐条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提出落实分工任务的具体措施。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部门间协同和上下联动。四是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五加强政策解读,提高融资租赁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日前商务部等19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请问该《意见》重点任务有哪些?主要制定了哪几方面措施来落实这些意见?

答:这个《意见》基于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趋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及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内容,提出了五个重点任务:一是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包括农产品与农村生产的各种手工艺品、制品及乡村旅游等,通过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农村产品品牌;三是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鼓励各类电商平台依托现有各部门的农村网络渠道、站点,开展化肥、种子、农药、农机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四是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在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等;五是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

为实现这五个重点任务,我们从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政策环境三大方面,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在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方面,有三项措施:一是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实施“快递向下、向西工程”,支持第三方平台创新和拓展涉农电商业务。二是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三是引导农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就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

在农村电商基础实施建设方面,有二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宽带、公路等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二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邮政等各部门及电商、快递等各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

在创建政策与服务环境方面,有五项措施:一是搭建多层次发展平台,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电商人才的培养、引进与培训,四是规范电商市场秩序,五是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与典型案例选出推广,引领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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