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5-18 10:28:5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发改委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视频图像 公共区域 科学发展观 关键算法 平安建设 应用领域 工作格局

  二、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重点领域建设

  (四)注重统筹规划。各地应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统筹考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服务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应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9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计划单列市应编制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五)推进重点建设。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根据公共安全领域的有关标准规范,划分不同区域、部位的社会治安风险等级,明确安全防护级别和视频图像信息属性类别,指导推进本行业、领域内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各地区按照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以及要害部位、重要涉外场所、案件高发区域、治安复杂场所主要出入口全覆盖的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提高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全覆盖。

  (六)指导分类建设。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导与监督,完善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有效规范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要积极指导一般企事业单位、商户根据自身安全防范需求开展视频监控建设,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公共区域、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保护区以及省、县级行政区域重点界线界桩、界线重点地段等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组织开展试点建设,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推进城乡社区、住宅小区、地下管廊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织密视频监控网络。

  三、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联网共享应用

  (七)强化系统联网。依托现有的视频图像传输网络等基础网络设施,以公安机关视频图像共享平台为核心,以既有的政府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以城乡网格化建设为抓手,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促进点位互补、网络互联、平台互通,逐步对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实现公共区域视频图像资源的联网共享。各部门要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与公安机关视频图像共享平台联网对接。

  (八)健全共享机制。按照统筹需求、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安全使用审核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和业务协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使用处理有关视频图像资源,根据业务需求,可以采取无偿实时调取、离线采集等多种方式。

  (九)拓宽应用领域。按照依法授权使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探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新的应用领域,研究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安机关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在严格依法、严格审批、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开展视频图像信息在城乡社会治理、智能交通、服务民生、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领域的应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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