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5-02-17 15:18:3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危险物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应用 信息保护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关于印发《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的管理,规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依法查处、打击涉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2月5日

1   2   3   4   5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