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改落地进入倒计时:存量农地或先期进入试点

2014年02月21日11: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地流转 国土部 新土改 经营性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存量农地 土地管理法 农地入市 农村集体 地块

国土部问计一线基层 “新土改”落地进入倒计时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日前国土部已经召开全国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地方座谈会,并在会上讨论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框架》(征求意见稿)内容。意见稿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和总体思路,强调了改革的原则和底线,确定了改革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改革的保障措施。

据悉,这次座谈会后,国土部还将召开专家和部门座谈会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对思路框架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抓紧上报审定后启动实施。这意味着“新土改”的落地已经拉开帷幕。

记者注意到,就村土地制度改革而言,由于其涉及的主体和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改革路径是“试点先行”,这更增加了“农地入市”的想象空间。

问计基层和一线

“土地管理制度尤其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接地气、顺民意、尊民愿、问民计、维民权,问计基层和一线,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认真总结基层开创的鲜活经验,加快研制总体思路框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在上述座谈会上说,而且这已经是他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第二次专门谈及此项改革。

就在春节前年根之际,王世元向媒体表示,2014年国土部将有四项工作,其中就包括研究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案。

“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案是我们的总体框架,在这个方案的基础上,我们要逐步细化安排,比如哪一项工作需要试点,都要单项提出来,报中央政府批后积极稳妥地推进。”王世元说。 据他透露,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国土部正在研究细化思路和任务。

除去国土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在对“新土改”吹风。

其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剑波撰文指出,要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对农地范围进行的疏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赵阳也撰文指出,要出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各相关部门的改革暖风徐徐,并不是偶然的。“农地入市”拉开破冰之旅只是时间问题。而对国土部来说,当前要集中力量抓紧研究制定《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框架》。从各地情况来看,浙江、河北、湖北等省相继出台省级农村改革文件,试水土地制度改革。

不同试点的猜想空间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新土改方案正在加紧设计,农地流转已进入“倒计时”。而记者从权威渠道和近期透露出的最新信息来看,“存量农地”和“新增农地”均有先期进入试点的可能性,只是针对“不同的地”,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这也给了各地不同试点的猜想空间。

记者注意到,其中,“存量农地”即为过去由乡镇企业使用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新增农地”为新增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

对此,权威人士分析指出,虽都为农地,但两者所涉及的法律规定也并不相同。其中过去由乡镇企业使用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由农民自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其出让、转让出租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六十三条的规定。这方面改革探索涉及的问题包括如果仍然使用原地块,但改变了企业的合资方或产业属性,需要履行哪些法定程序;由于规划调整或者因环保、基础设施配套等原因不再使用原地块,需要经过何种方式和什么程序才能实现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而新增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审批和入市办法,是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进行管理还是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管理?需要哪种审批管理程序取得以及如何进入统一的市场进行交易?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因此,“要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并在试点实践和制度储备基础上,推动修订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在修法基础上,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条例。”另一位权威人士说。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