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辉)住建部、国土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特别强调将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适时进行专项督察。据悉,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际配套情况、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报告于当年11月底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