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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有9项原为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
据悉,在9项调整的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项目中,有6项为“取消”,分别是: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地质调查备案核准,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命名审批,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省煤炭矿业权审批项目备案核准。有3项为取消国土资源部的审批权限,分别为: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然保留此项审批);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地方政府依然保留此项审批)。(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