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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29日向8家民营企业发放第二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国美、苏宁如愿获得牌照。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表示,工信部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帮助转售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让广大用户尽早享受到民营企业开展的移动通信业务。
张峰说,理论上,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但转售企业可能在业务开展前还需做些准备工作,如完善计费、客服系统等。
根据工信部2013年5月17日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民营企业需先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再向工信部提交申请材料。为缩短申请审批环节进程,工信部还举办了试点申请政策培训会。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