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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近年来,村官中的巨贪已不鲜见。对掌握着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官来说,靠山吃山,靠地吃地,土地已成其最简单直接、来钱最快的牟利工具。
一些腐败村官对上隐瞒,对下欺骗,一边侵占政府的各类补偿、惠农资金,一边收受开发商的贿赂,一边还以各种借口伸手向农民索贿,从政府、企业、农民三头获利,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已成为社会毒瘤。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开展,农村土地日益升值,而许多乡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混乱,为村官贪腐提供了便利。
据媒体披露,被举报坐拥20亿元身家财产的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近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广州市政法机关统计,由郊区发展而来的广州市白云区,近4年来已有101名村干部因为贪污腐败落马,多数涉及征地拆迁、为违法建筑充当保护伞;据江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计,2009年至2012年查办的村干部案件中,七成多涉及征地拆迁领域;湖北武汉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6名村干部在一征地拆迁还建工程中,借机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共600余万元;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为顺利租到土地,向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4个村29名村干部行贿1600万元,受贿干部囊括了多个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联社社长甚至片长,4个村都是在没有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与投资人签订了用地协议。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土地流转在各地推进的情况下,如何防止村官坐地生财、借地发财、靠地敛财,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实行土地流转,是为了让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是为了让农民的日子过得更好。在农村,由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干部往往掌握着集体土地的“生杀大权”。因此,遏制村官乘机坐地生财、借地发财、靠地敛财,应作为当今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