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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2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3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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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环比增速(%) |
2012年 |
12月 |
1.23 |
2013年 |
1月 |
0.14 |
2月 |
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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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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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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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1.19 |
|
6月 |
1.26 |
|
7月 |
1.23 |
|
8月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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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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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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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1.31 |
|
12月 |
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