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骗局知多少?买房你需要了解12个房产黑幕

2014年01月14日09: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购房者 定金 骗局 楼市 开发商

2014年你打算买房子么?很多人对买房子并不了解,殊不知为促进销售,开发商们可谓是绞尽脑汁,很多情况“看起来很美”却内幕重重,因此购房者要谨慎又谨慎。辛辛苦苦买房买铺子买写字楼,千万不能被骗了,小编特意整合了以下几种楼市“骗局”供你参考。

  1、内部认购或VIP优惠

调查:出售VIP卡、内部认购、日进斗金……商品房销售的噱头令人眼花缭乱,这都是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利益最大化作准备。

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内部认购由于有优惠条件,有一定的吸引力,这时就有可能掉进开发商的认购陷阱。

律师提醒: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无论采取内部认购或变相内部认购(VIP、优惠申请)等都属违规行为。

开发商采取“内部认购”等方式主要目的在于控制一批潜在的购房者,同时造成该楼盘已奇货可居的假象。而开发商也可根据认购客户的情况,调整销售价格等策略。

2、大定小定多少都收

调查: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

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小定,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

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定金就不予退还。

律师提醒: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无论缴纳小定、还是大定时都应谨慎,不要轻易缴钱而陷于被动。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者表面上看得了便宜,实际却有可能买到更高价格的房屋。同时自身权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

最终,购房者所希望的“优惠”不仅得不到兑现,还会付出更多的购房款。购房者应核对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坚决不参加任何认购行为,避免成为抬高自己房屋价格的抬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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