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建公租房可获财政贴息奖励

2013年12月05日14: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租房 财政贴息 京建 管理办法 奖励 财政部门 选房 资金管理办法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北京今年出台实施了公租房贷款贴息奖励政策,截至目前,北京市已通过贴息奖励政策,支持城建兴华建设、运营朝阳区北苑双营路2号院8号楼公租房项目。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解决北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力度,引导、支持社会主体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4月17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财政贴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公租房财政贴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未申请、享受过中央、市、区县财政资金投资补助,并且2018年前,交由政府组织实施、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公开配租、且已完成居民选房入住工作的公租房给予每年每套7000元的贴息奖励资金。贴息奖励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如公租房出售、性质改变等特殊情况发生,财政部门不再对其进行贴息奖励。公租房贴息奖励资金由市和使用公租房区县财政部门按照8∶2的比例共同负担。专项用于公租房相关支出,包括公租房建设、收购、贷款还本付息、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北京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贴息奖励资金申报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各相关部门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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