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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 推进沿海地区跨越发展率先崛起
到2017年,力争把沿海地区建成全省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成为环渤海区域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速在全省“三大经济板块”中居领先地位,占全省的比重达到1/2左右
本报讯(记者刘清波)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紧紧围绕做好推进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建设新型工业化基地和建设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三篇大文章”,着力抓好四项重点任务,推动沿海地区跨越发展率先崛起。
意见提出,到2017年,我省将力争把沿海地区建成全省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成为环渤海区域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增速在全省“三大经济板块”中居领先地位,占全省的比重达到1/2左右。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和承载力的开放平台,国内外优质要素向沿海地区快速聚集,利用外资和进出口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
意见提出,沿海地区着力抓好四项重点任务———
打造知名大港。以拓展港口功能为着力点,做大港口规模,大力吸引各类船运公司在我省港口注册落户,鼓励与周边大港和国内外大型船运公司采取出资共建、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战略合作方式,加快发展集装箱码头,积极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到2017年,全省港口吞吐能力突破12亿吨以上,集装箱运输力争达到700万标箱左右。
推动产业聚集。大力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利用我省沿海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适合在临港布局的钢铁、石化、建材等“大进大出”型产业。加快发展临港服务业,以港口物流、金融、滨海休闲旅游为重点,大力发展有利于临港工业集聚、升级的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海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重点园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选择合适的区域,确定适宜的规模,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园区,吸引产业快速聚集。加快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筛选2至3家重点园区作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着力打造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梯度差”;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对入园企业的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吸引要素流入的成本“洼地”;加强与省内外腹地战略合作,共建一批临港“飞地”产业园区,支持北戴河新区与天津市东丽区共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发展临港城市。注重港产城融合,围绕提升沿海地区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加强现代化临港城市建设与管理。加快建设临港新城,着力做大中心城市,快速提升县城档次。
意见还提出,以沿海三设区市作为全省政府职能转变试点为契机,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激发活力,除国家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以上审批的事项外,其余下放到沿海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园区。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在重要经济活动中享受设区市相关待遇。
支持建设曹妃甸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打造与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桥头堡。在渤海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加工贸易、国际贸易、服务贸易等外向型经济。在北戴河新区试行离区免税购物政策,开设1-2家世界名品免税店,促进高端旅游与现代商贸的有机融合,支持建设国家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和国民旅游度假示范区,推动从“季节游”向“全年游”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