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收支”不能成未解之谜

2013年09月04日09:1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 收支两条线 收支情况 未解之谜 跑偏 成谜 新京报 计生政策 出生人口

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截至8月30日晚,浙江律师吴有水已收到来自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合计超过165亿元。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吴有水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8月31日《新京报》)

全国的社会抚养费达到一百多亿元,的确不是小数,但去向却一直成谜。尽管许多人士呼吁公开,专家学者也建言应主动公开,但各地以种种理由搪塞,为此,社会抚养费一直未能真正“公开”。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曾公开称:“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既然不是罚款,是补偿公共资源消耗,那便更需公开其收支情况了,不公开公众怎么知道到底补偿在何处了?不知道补偿何处又怎么知道这背后是否有猫腻、是否契合程序正义了?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去向等情况,皆应在公开之列。

当前,社会抚养费其收支情况并没有完全的公开,这次即便有律师申请公开了,也大多只是笼统的数据;与此同时,则是“社会抚养费”的制度跑偏。尽管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采取收支两条线,但某些地方却实行“返回制”——一些地方规定将80%至90%的社会抚养费归计生部门。在罚款经济的诱惑下,一些计生部门陷入“为了罚款而罚款”的误区,而不是主动进行管理或教育。此外,因为缺乏必要的公开,背后的钱权交易、权力寻租等新闻也频频爆出,这一切的“跑偏”,不仅背离了计生制度的本义,也消解了社会抚养费的正义。

越是社会抚养费乱象重重,越要对其进行充分的公开透明。人口学者梁建章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由谁来征收,应交由社会公开讨论,由全国人大确定;此外,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审计。没有公开便没有正义可言,如果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一直是一本模糊账,必然会引发公众对其正义性的考量。自然,公开的阻力重重,源于社会抚养费是一块肥肉,一些地方往往会“雁过拔毛”,一旦公开,便会丧失既得利益,相关部门拒绝公开,不过是一种利益保护罢了。

前段时间,国家卫生计生部门表示“将依据实际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事实上,社会抚养费作为计生政策的一环,同样需要完善。如何完善?一者,便是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营造“阳光计生”;二者,便是破解计生部门“为了罚款而罚款”的误区;三者,近年各地失独家庭的增多,意味着养老负担的沉重,而这,按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本义,补偿失独家庭应当仁不让。自然,要达成这般效果,肯定是要触动既得利益,但改革敢于“碰硬”,才会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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