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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评论:别让“品牌”成为价格垄断的理由
“老凤祥”等知名企业终于因价格“垄断”被罚了。这一结果表明了政府遏制行业“垄断”的决心,对于企业日后的定价行为,可以起到一定的敲山震虎作用。
表面来看,“老凤祥”事件只是上海本地协会的个体行为,而实际上,各地各行各业的所谓协会,为了维护本地企业的利益,普遍会签订所谓的“自律”准则或协议;企业如果卖高价没有人会来管,卖低了价格则要被重重责罚,完全有违市场定价规律。
就拿广东珠宝行业来说,本来是全国的加工基地,近水楼台进货,到了零售环节,却卖出了比香港、北京、上海等多数城市更高的黄金首饰价格。商家叫苦的原因只有一个:北京是商场直销,享有诸多地方补助,广东是品牌租赁分销制度,“进场”费用特别高。然而,寸土寸金、同样施行分销制的香港,黄金首饰普遍要便宜15%~20%。
事实上,从改革开放初期至本世纪初,广东人民普遍追捧“香港货”,黄金首饰里,也比较认香港品牌,他们卖高价,大家习惯上也能接受。于是乎,本地的新办企业,也顺理成章地跟随香港货的脚步,卖出了节节攀升的千足金高价。
但无论是哪个理由,说到底,都无法脱离“价格垄断”的嫌疑。所谓的品牌附加值,在行业协会与知名企业的内心深处,无非是维护个体、集体利益的挡箭牌,向消费者多收钱的堂皇理由。
有商家说:国外的LV、CD能卖出百倍于材料成本的高价,首饰为什么不行?可我们知道:“品牌”之路,并非一夜速成。当代社会,消费者购买黄金首饰,佩戴目标只在其次,更多的是追求黄金材料的金融属性与保值价值。更何况:对比时装、合金首饰,即便是中国的知名企业,此方面的投入也不足黄金材料成本的千分之一,何来“工艺附加值”居高不下一说?
因此,脚踏实地、薄利多销、遵循市场规律,反而会让企业距离成功的目标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