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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迟福林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户籍制度改革是
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青评论:近日,发改委提出《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城镇化是近年来的热点议题,此时提出这一报告,具有怎样的意义?
迟福林:发改委提出的报告中,包括我国城镇化目标、方向以及行动路线等内容。发改委此时提出报告,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国家城镇化规划已初步形成,国务院“国家城镇化规划”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即将出台。
青评论:此次发改委的报告里涉及到户籍问题:“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样的城镇化发展路径,体现何种政策意图?
迟福林:户籍制度改革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首要条件。以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为重点,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是一个政策信号,这说明我国未来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将更重视中小城市的发展,有关发展政策也将向中小城市倾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了一条以规模扩张为主要特点的城镇化道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突出表现为三大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由此产生了高房价问题。二是环境问题。三是城市交通问题。
我最近去欧洲考察城镇化。德国60%的人口、80%的中小企业分布在2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中,形成具有特色的城镇体系和产业、就业、人口分布格局。在欧洲,人们愿意去小城市生活,在一个两三万人口的城市可以办大学,是因为小城镇有足够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
青评论:李克强总理去年底曾指出,中国作为大国要立足内需,城镇化就是最大的内需。推动城镇化,把农民工逐步转为市民,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此次发改委报告表明,在中国对城镇化迫切需要的推动下,步履艰难的户籍制度改革,再次迎来曙光。如何评价户籍制度改革对城镇化的作用?
迟福林: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许多矛盾、问题,大都与人口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相关。充分释放城镇化巨大的内需潜力,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首先应该创造条件,让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成为横亘在城乡居民之间的一道难以逾越的制度“鸿沟”,并由此形成城乡居民之间权利的不平等、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的不平等。对户籍制度,不是一般的改革创新问题,而是要明确提出取消的目标,并且有时间表。例如:1-2年内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了某些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5-8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
中国未来十年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继续城镇化。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2%,但这只是名义城镇化率,其中包括了在城镇里面没有固定居所、没有户口的农民工。如果不包括他们,中国的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这说明有高达2.6亿的农民工尚未真正融入城市。现行的户籍制度就是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之一。人口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未来5-10年,新型城镇化重在推进人口城镇化的转型发展。目前我国35%的人口城镇化率远低于52%的世界平均水平,也远滞后于我国名义城镇化水平。如果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仍然严重滞后于名义城镇化率,那就是不成功的城镇化。
城镇化进程关键是
推进人的城镇化
青评论:您多次提到城镇化进程关键是推进人的城镇化,怎么来理解这句话?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大规模、集中就业问题?
迟福林:人的城镇化重在农民工市民化。人的城镇化的过程,是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并融入城镇生活的过程。就是说农民工市民化是推进人的城镇化的核心。当前,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到了临界点。一方面,农民工在城镇居住呈长期化趋势,他们中的八成即使不放开户籍也要留在城镇。就是说,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有很强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农民工长期融不进城市社会,长期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累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随着新生代农民工规模的逐步扩大,这件事不能再长期拖下去了。
人口城镇化在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同时,也将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以前靠一个钢铁厂带动一座钢铁城市,是因为过去以工业城镇化为主要特点,靠重化工业拉动城市发展。如今,人口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必然要求城市尽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以适应人在城市生活的需求。人们需要得到好的服务,比如教育、文化、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人的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将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大环境,服务业将成为容纳就业的主体,为就业创造更大的空间。
青评论:上世纪80到90年代的乡镇企业热,当时提出的农民“离土不离乡”、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就地转化等。之后,东南沿海等地区在部分乡镇企业发展成大企业的带动下,出现了一批小城镇群。但就全国而言,此前城镇化并不成功,大批农村人口涌进大城市,城镇化变成城市化。目前的情况有哪些变化,本轮城镇化能否成功?
迟福林:以往的城镇化由于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直接相关,其规模城镇化的特点比较突出。进入发展型新阶段,人们对城镇化的就业、安居、生活品质等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低质量的城镇化难以为继。能否适应全社会的需求变化,决定城镇化的质量。从就业需求的变化看,以往人们能够忍受“候鸟式”、“两地分居”的就业。而今天,人们更加追求在城镇稳定的就业以及享受到完整的家庭生活。80后、90后的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中的大多数回不了农村,也不想回农村,更希望在城镇安家。
目前农民工市民化的时机成熟。现在80后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70%左右。有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5%。再过5-10年,2000年后出生的农民工将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受教育程度、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从事的行业等都决定了他们不会再回到农村。
“让农民工成为历史”要有时间表。尽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是人口城镇化转型与改革的关键。人口城镇化主要涉及到三个大问题:一是就业;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基本住房保障。最大的难题是住房问题。要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比如,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对招用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建设一些农民工的宿舍楼等。
城镇化是未来我国
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
青评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几年前讲过一句话,他认为影响21世纪进程的两件大事,一是中国的城镇化,一是美国的高科技。中国的城镇化,对世界有何意义?
迟福林:我不久前在欧洲访问,一位挪威的学者表示,挪威和中国的区别在于,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很多政策和行动对世界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不久前,李克强总理出访欧洲时表示,今后五年,中国将进口10万亿美元左右的商品,而城镇化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城镇化是中国的战略机遇,对世界也有重要影响。未来10年我国如果保持7%-8%的经济增长,也将对世界经济再平衡做出重大贡献。
人口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消费需求。2010年,我国消费总量是16万亿元。2011年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约为3.3:1。未来10年左右,通过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将有望达到45-50万亿元左右,由此,我国将基本形成消费主导的经济增长格局。人口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投资需求。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率若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将再增加2亿农民进入城镇,加上现有的农民工,新增城镇人口将达4亿左右。按较低口径,农民工市民化以人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也能够增加4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
人口城镇化将支撑我国未来10年的中速增长。人口城镇化在未来8~10年将给我国带来百万亿的需求。即使只有70~80万亿元,未来10年我国也可以保持7%左右的增长。在目前世界经济低迷的状态下,由城镇化所带来的百万亿的内需,可以说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也将为世界经济再平衡做出贡献。
青评论: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
迟福林:这些年,城镇化中暴露出来的农地问题,与法律尚未赋予农地使用权完整的物权性质直接相关。农村征地强拆、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农地实际上为债权而非物权,农民难以成为征地中的谈判主体。由于农地和宅基地的物权性质不完整,农民难以通过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带着资本进城,由此导致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
为此,应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农地使用权以物权性质,可以收获多方面的改革红利。首先,有利于使农民带着土地财产权或流转所得的资本进城,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其次,有利于推动农地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需要指出的是,土地不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一种福利,不能把“双放弃”(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更不能强制性要求农民退地。就是说,农民工的市民权利不能以土地权利换取。从法律上保障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在严格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工对承包土地、宅基地、农房和集体资产股权更大的处置权,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保障。文/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