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加速推进国企改革

2013年05月13日11: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初次分配 收入分配差距 富农政策 收入分配制度 国企改革 农民 就业人员

其四,国企利润上缴比例过低。由于国企的出资人是全国人民,国企利润大幅增加带来的福利理应被公众所享受。根据国际惯例,一般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的30%到40%,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盈利好的企业甚至向国家缴纳税后利润的70%至80%。而我国的国企利润从1998年改革后最高上缴只有5%。2011年起中央对央企红利进行调整,资源型企业(如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征收比例为15%,一般竞争性企业(如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征收比例为10%。即使上缴比例本身就很低的红利,大部分还回到了这些企业的口袋里。国企上缴比例过低,导致利润留存过多,将会导致企业投资冲动和过度扩张,进一步加剧某些行业的集中度,加剧行业之间和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影响城乡之间收入差距。

四、加速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国企改革

要解决初次分配导致的各种失衡,除了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加速城镇化建设之外,最主要还是加速推进资源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税收改革与国企改革进程。

第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是我国经济改革下一步的重点,也是改善收入分配的关键。通过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因为这部分企业占就业人口的90%以上,他们的发展关系绝大部分人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二,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不仅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关键。如果说工业化创造供给,那么城镇化就创造需求,也就能够不断增加就业能力,提升收入水平。只有加快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才能一方面大幅提高转化为城市居民的农民本身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使较少量留在农村务农的农民耕种较多的土地,实现土地的规模经济,从而大幅度提高务农收入,这也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

同时,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推动自然资源的市场体系建设,明确资源要素所有者、使用者的权利。培育完整、健全的市场体系。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建立各种交易市场,使资源要素在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中进行,避免暗箱操作。通过市场的交易平台,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形成合理价格。按市场体制要求,建立规范的交易程序,预先披露真实的市场信息,按法定程序进行交易。

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竞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资源市场,与国有资本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权利。对于试图进入国内资源市场的外资企业,应该按WTO的规定,决定其进入的领域、程度。在出让资源、国有要素使用权时,必须遵循“三公”原则,按规范化程序,通过市场来完成,杜绝公共权力等非分配要素进入分配领域。加强社会对于资源初始分配过程中的权力监督。明确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在资源要素交易中的平等市场主体地位。

第四,加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努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努力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从政策和法律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长久的使用权。清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定城乡发展和建设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分步实施土地市场开放,在考虑合理的组团、功能分区的前提下,依照集约和节约的原则,开放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在符合国家规划和计划的前提下,农村土地转变为城镇建设性用地,采取市场交易方式确定价格。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改变人口流动过程中人为制造的身份不平等导致的收入不平等。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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