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

2013年03月11日18: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尊重农民 农业部 农民合作社 兼业化 新型农业 家庭承包经营 农户 现代农业 农村发展

中国网3月11日讯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今日在人大记者会上就农村和农业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从现在农村发展的情况看,培育新型的经营主体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切实能够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并且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陈晓华表示,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制度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的变动,农村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农户的兼业化问题,农民的老龄化问题和农村的空心村问题,这些问题要解决就需要不断地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角度来讲,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也是基本的前提就是要继续发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也就是说,我们要建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建立在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而不是另搞一套。所以家庭承包经营和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是不矛盾的。发展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为了更好地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解决好过去分散的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问题。

他认为,从现在农村发展的情况看,培育新型的经营主体,第一是种养大户,包括家庭农场,要有一套扶持的政策,要开展大规模的培训。第二是农民合作社,要引导和扶持其健康发展,而且要充分地发挥好作用。第三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第四是要建立起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切实能够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并且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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