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2013年03月07日18: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居民消费价格 政府工作重点 政府工作报告 两会
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2013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图片来源:新华网)

中国发展门户网3月7日讯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称过去的五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报告同时提出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宏观经济政策,并对今年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我们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

报告指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去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6%,这是我们控制通货膨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也与经济运行整体态势有关。

今年通货膨胀压力仍然较大,主要是:我国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农产品和服务类价格都存在上涨压力;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并不断加码,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不容忽视;理顺能源资源价格需要留出一定空间;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约有1个百分点。

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要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给,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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