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人社失业司便函[201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部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失业保险司
2013年1月15日
2013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
2013年失业保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构建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稳步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加强扩面征缴和基金管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推动失业保险事业新发展。
一、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1.加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条例修订草案稿,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诉求。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新修订的失业保险条例尽快出台。研究新修订条例相关配套政策。
2.继续做好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地区规范对象范围、支出项目和基金管理,妥善处理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关系,分账管理两项资金,提高试点政策成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研究非试点地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二、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
3.稳步推进失业动态监测。继续扩大监测工作覆盖面,增加监测企业户数,基本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和完善监测方法和数据上报分析系统。指导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切实做好监测数据按时上报、汇总分析工作。
4.开展失业预警试点。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失业预警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6号)的贯彻落实,指导相关省市制定并实施失业预警试点方案。加强工作交流,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预警方案。
5.研究建立失业调控体系。开展建立失业调控体系专题研究,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失业调控的有效手段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