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十二五规划落地 约束性指标“一升四降”

2013年01月25日09: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划 集纳性 能源专家 能源价格 能源生产 能源发展 能源结构 输配分开 改革探索 电力交易

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曾于2012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规划的集纳性和战略性体现比较充分,如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强化财政扶持、完善税收政策、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对健全财税金融政策进行了详细阐述;在规划实施方面,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进度,并纳入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长期关注该领域的能源专家黄腾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该规划较好地体现了顶层设计理念,在国家发布的行业规划中应属上乘。

约束性指标“一升四降”

规划从能源消费总量与效率、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能源结构优化、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居民用能等几大方面详细阐述了具体任务,其中包括19个预期性指标和5个约束性指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5个约束性指标中“一升4降”: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2010年的8.6%升至2015年的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10年的0.81吨标准煤/万元降至2015年的0.6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煤电二氧化硫排放系数由2010年的2.9克/千瓦时降至2015年的1.5克/千瓦时;煤电氮氧化物排放系数由2010年的3.4克/千瓦时降至2015年的1.5克/千瓦时。

在电力装机容量的预期性指标中,到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这主要是因为,日本福岛2011年3月11日地震后,中国的核电发展速度适度放缓,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规定,“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改革力度和难度空前

该规划指出,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本健全,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

规划提出要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比如,加快建立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组建独立电力交易机构,在区域及省级电网范围内建立市场交易平台,分批放开大用户、独立配售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改进发电调度方式,逐步增加经济调度因素,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建立理顺煤电关系的长效机制等。

国家电监会研究室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电力改革的重点应该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重点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只有理顺了电价机制才能为下一步的电力体制改革,如输配分开、电力调度等创造条件,否则就无从谈起。

在深化煤炭领域改革中,该规划认为应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生产经营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钱平凡则向本报记者强调,应重点从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中突破,实现重点合同煤和市场煤并轨,积极推行中长期合同,推进煤炭铁路运力市场化配置,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开展煤炭期货交易试点。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