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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分市场,记者调查发现代扣分一族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已考取驾驶证却无车可开的“本本族”;另一类则是在临近审车前驾驶证上的分数还很“富余”的驾驶人。
“本本族”王萍说:“我2004年就考取了驾驶证,但单位离家很近,购车计划一直没提上议程。这几年,经常会遇到熟人借我的驾驶证去消分。如果我帮别人消了分,又能赚钱,这对我来说当然是好事。如果一分200元,11分就是2200元,这钱对我来说就是白拿的。另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是,只要分不消完,我也不会面临驾驶证降级或吊销的危险。”
对于卖分,私家车主李兰也不排斥,她对记者说:“如果卖分有市场能赚钱,我肯定在临近审车前将‘富余’的分都卖掉,反正也没人管。”
买卖分违反公平原则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头屯河区交警大队民警路斌分析,代扣分主要存在于非现场抓拍到的违法行为。在处理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如果表示将车借给朋友开的时候发生的违法行为,而其朋友也承认是自己开车违法,交警部门会对所谓的实际违法人进行处理。而这种情况就很容易让买卖分的人钻空子。
记者从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2年,该支队为执勤交警配备了警务通,民警在执勤时发现驾驶人员违法行为后,通过警务通的平台,当场就将驾驶人的驾驶证、违法行为录入,有效避免了代扣分的现象。对于非现场抓拍到的违法行为,则落实到车,车主在审车时必须消除违法行为。
“违反了交通法规,被记了分,就应该由违法行为人自己承担违法后果,找人代扣分就是违反法律的公平。”对于代扣分现象,私家车主张力非常看不惯。他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记满12分,就要重新参加理论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开车。如果花钱找人顶分的话,违法行为人就免于学习,这对其他驾驶人来说不公平,也助长了花钱消“灾”的气焰。
乌鲁木齐律师田文刚认为,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来说,扣分和罚款是一种管理手段,而买卖分数的做法与这一初衷背道而驰。“有人认为,花钱买分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但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而‘买卖分’使前来接受处罚的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致,这就违背了公平原则。”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交警大队宁江海说:“买卖记分不可取,既违法,也不安全。有的驾驶人认为借朋友的分或买几分没什么事,但一旦发生纠纷,则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卖分的人来说,更是弊大于利,万一分被扣完,还得重新参加考试。而且积累太多交通违法记录,极有可能对今后就业等方面不利。”
乌市市民陈叶楠建议,管理部门应加大电子眼在拍摄违法行为的高新技术力度,实现人车并罚;同时加强闲置驾驶证的管理;加强宣传,对违法记录多的驾驶员和车辆进行重罚。
据记者了解,今后,公安部门也将加大对买卖记分的查处力度,严禁买卖记分,提醒广大驾驶人员珍惜驾驶证良好记录。(记者潘从武通讯员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