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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去年该省以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争取各级水土保持资金12.3亿元,完成坡耕地治理面积4.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75平方公里。
2012年,全省争取协调投入水土保持资金约12.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投资4.1亿元,比上一年提高78%。在督查管理中,落实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项目公示和投劳承诺制等管理制度,与各项目县签订了承诺书,对工程和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的县进行约谈,对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建设长效管护机制,明确“产权落实到户、经营管理到户”的项目建后管理制度,将建设成果整体移交项目村,并与各项目村签订治理成果管护责任书,使管护责任落实到村、户、人,达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的目标。
据统计,去年实施小流域治理142条,新建基本农田6690公顷,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9.6万处,完成坡耕地治理面积4.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