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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乡镇企业发展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乡镇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全国乡镇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乡镇企业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服务“三农”,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突出,发展空间十分广阔。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总体部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成就与经验
(一)“十一五”时期乡镇企业的发展成就与贡献
“十一五”期间,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推动“三农”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1.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升。201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112232亿元,比2005年增长122.1%,年均实际增长12.9%;其中工业增加值77693亿元,比2005年增长117.9%,年均实际增长12.4%。201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5年的27.3%上升到28.2%;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46.2%上升到48.5%,分别提高了0.9、2.3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5893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比重由2005年的18.8%上升到20.0% ;其中,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755万人,比2005年增加125万人,增长19.8%。乡镇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大部分县域中乡镇企业在地区增加值和工商税收中的比重都达到60%左右,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
2.二三产业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乡镇企业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139亿元、84770亿元、26323亿元,分别占乡镇企业增加值的1.0%、75.5%、23.5%。规模工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2010年,全国乡镇规模以上 工业实现增加值58403亿元,年均实际增长13.2%,占全部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52.0%,比2005年提高8.5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2010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增加值18069亿元,比2005年增长151.1%,年均实际增长15.8%;占规模以上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0.9%,成为乡镇企业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其增加值比2005年增长了137.8%,年均实际递增13.6%,所占比重比2005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中,休闲农业发展成为新亮点,目前,休闲农业园区超过1.8万个,农家乐达到150万家,年经营收入超过1200亿元。
3. 产业转移加快,区域结构逐步改善。2010年,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35802亿元,占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的31.9%,比200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实现增加值10999亿元,占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的9.8%,比2005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实现增加值65431亿元,占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的58.3%,比2005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
4. 乡镇企业园区经济快速发展,产业集聚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国乡镇企业园区9854个,入驻企业1107967家,从业人员2778万人,比2005年增长39.4%;完成总产值132787亿元,比2005年增长212.3%,占全部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8.6%,比2005年提高9.1个百分点。在乡镇企业集聚带动下,我国城镇化加快推进,目前全国小城镇已经发展到约3万个。
5. 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截止2010年末,乡镇企业已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56395个,比2005年增长120.8%。目前,我国的专利转让中,约有60%被乡镇企业购买。2010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中中专及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人数达到3631万人,比2005年增长76.5%,占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5年的14.3%提高到22.7%;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达到1286万人,比2005年增长60.6%,占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5年的5.6%提高到8.1%。
6. 对“三农”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力量。2010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比2005年增加1621万人,年均净增就业324万人,比“十五”时期年均多增33万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乡村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3.3% ,比2005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成为农民非农就业的主要载体;支付劳动报酬20477亿元,比2005年增长84.2%,年均递增10.6%;农村居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从2005年的1121元增加到2086元,增长86.1%,年均递增13.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35.2%,比200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支农建农及补助社会性支出总额395亿元,比2005年增长111.2%,“十一五”以来累计达到1504多亿元,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一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在取得突出成就的同时,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对于今后促进乡镇企业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 坚持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乡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十一五”时期,各地坚持把优化和改善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纷纷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规范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乡镇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把乡镇企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地积极调整财税政策,增加项目支持,加快产业振兴,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乡镇企业率先走出低谷。
2.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乡镇企业发展,必须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土壤和空间。“十一五”时期,各地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引导乡镇企业努力改善农村民生。通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与农民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供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和发展企业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向产业集中区和小城镇集聚,培育和壮大主导产业,扩大集聚效应,促进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3. 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乡镇企业始终坚持的重要方向。“十一五”时期,各地积极引导企业调整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模式,加快转型升级。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企业逐步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注重智力密集型、科技密集型企业的发展,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由资源消耗型向节能环保型和开放创新型企业转变;鼓励和支持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重视人才培养和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了产业升级的速度,提升了乡镇企业综合竞争力。
4. 坚持发展园区经济,实现产业集聚。实行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促进要素集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十一五”时期,各地始终坚持把推进工业园区发展作为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来抓。许多地方编制了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促进企业产业集约集群发展,乡镇企业产业集聚规模和水平大幅度提高。
5. 坚持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服务。完善的公共服务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时期,各地坚持把建立完善乡镇企业服务体系作为转变职能的重要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加大融资服务,建设担保体系,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融资及服务产品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加大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加快人才培养。推动开展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主的企业信息化建设,搞好统计分析和经济运行监测,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指导和服务。
二、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情、国情发生着日益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未来五年国际国内形势,乡镇企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政策环境的改善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十二五”时期,国家将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内需,放宽民营经济的准入限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些重大的政策调整改善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农业农村持续发展为乡镇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等重大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民生逐步改善,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农村需求不断增长,为乡镇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产业梯度转移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今后一个时期,国际产业转移进一步深化,国内产业转移步伐加快,沿海发达地区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环境约束型产业、低附加值产业向外转移,而中西部地区也将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产业梯度转移将蓄势形成推动乡镇企业发展新的动力。
4.世界经济复苏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经济形势虽然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是复苏的趋势比较明确,对于我国乡镇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和转型升级营造了新的空间。
(二)“十二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 国际贸易环境严峻。金融危机后,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壁垒日趋体系化,国际贸易格局、汇率变化和出口退税等存在不确定因素,乡镇企业产品出口面临较大市场风险。
2. 要素制约影响日益突出。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包括信贷、土地、技术、人才、原材料等各方面生产要素制约,融资难、用地难、技术瓶颈、人才不足、原材料及能源等资源趋紧,生产成本明显增加,利润空间大幅压缩,乡镇企业改造提升的难度加大。
3.节能减排压力加大。一些乡镇企业发展方式仍然粗放,消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扭转,随着产业和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乡镇企业面临着减少资源消耗和环保治污的双重压力,转型升级的任务艰巨。
4.乡镇企业结构失衡。一、二、三次产业的比例还不够协调,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另外,大型乡镇企业吸纳农民就业的能力有减弱的趋势。
5. 乡镇企业自身素质仍有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企业机制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改善农村民生为立足点、落脚点,着力优化结构,加快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推进农民创业,显著增强乡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提高对“三农”的带动力,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原则
1.坚持以农为本,服务“三农”的原则。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农村,贴近农业,富裕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重要支撑。
2.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法规,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公平竞争,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根据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发展水平,突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
4.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原则。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5.坚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
(三) “十二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目标
1. 总体发展目标
增加值。力争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5年突破18万亿元。
工业增加值。力争以年均9.6%左右的速度增长,2015年达到12.3万亿元。
出口交货值。力争以年均9%左右的速度增长,2015年达到5.1万亿元左右。
从业人员。力争年均增加280万人,2015年达到1.7亿人以上。
2.结构优化目标
区域结构优化目标。力争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部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年均上升0.4个百分点,2015年达到43.7%。
产业结构优化目标。稳定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力争2015年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5%。
3.技术进步目标
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力争2015年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达到6万多个,规模乡镇企业劳动生产率、综合能耗、物耗、环保等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力争到2015年,乡镇企业中大专以上学历职工比重达到11%,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9.6%左右,技术工人比重有显著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优化升级
1.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后储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切实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降低、产品增值低等问题,促进提质增效;稳步发展精深加工,引导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加工增值,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农村服务业。依托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休闲农业相关服务业发展;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引导休闲农业规范发展;积极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同时,立足农村市场,积极发展物流业及生产、生活性等各类服务业。
3.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乡镇企业涉足新兴产业链条,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扶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
4.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科学规划,促进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县城及园区聚集,积极整合和规范发展各类产业集群。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支持并通过乡镇企业核心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加大产业集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体系。
5.推进乡镇企业产业转移与承接。按照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东部率先发展等重大战略的要求,推动区域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全国区域间产业转移。东部地区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部地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西部地区注重对传统产业的承接和改造提升,引导和鼓励东部地区企业通过投资建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形式到中西部发展。中西部地区要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本地企业加强与引进产业的协作配套。继续推进乡镇企业东西合作,举办经贸洽谈活动,不断创新乡镇企业东西合作思路,逐步建立乡镇企业区域间互相交流、互惠互利、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6.支持乡镇企业“走出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引导出口型乡镇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支持乡镇企业扩大自营出口,积极开发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跨国经营,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境外发展原料基地、开展加工贸易、设立研发和经贸机构。
(二)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乡镇企业增长方式转变
1.加快技术创新。支持乡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乡镇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缩小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依托乡镇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建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结合,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乡镇企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采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引导和鼓励各种教育力量开展乡镇企业创业辅导和培训;建立全国乡镇企业人才库,积极帮助乡镇企业选聘人才;支持引进吸收海外人才;培育和储备乡镇企业高素质人才和适用人才资源。重点抓好新型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素质技术工人等乡镇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管理创新。强化内部管理,注重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广泛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引导乡镇企业推进战略管理,找准市场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提高企业长远发展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国际管理体系认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隐患,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发挥乡镇企业支撑作用,促进“三农”健康发展
1.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乡镇企业通过村企互动、以企带村等多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乡镇企业投资农村交通、通讯、供水、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民住宅投资建设,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加强乡镇企业规划布局,加大环保投入,开展清洁生产,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乡村面貌;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带动农村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2.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引导乡镇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完善利益联接机制,积极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3.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创业和就业载体。扶持农村能人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充分挖掘县域内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潜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降低创业门槛,为农村能人、回乡农民工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业提供工商登记、土地使用、资金、技术、信息和财税方面的政策支持。
(四)实施节能减排,促进乡镇企业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
1.节约利用资源。严格遵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和资源利用、能源消耗标准,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统一规划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建设,改善工业空间布局,促进基础设施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乡镇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乡镇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
2.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遵守排污、治污、清洁生产和职业卫生标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坚决限制和淘汰资源消耗、污染大的乡镇企业。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证投产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3.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应用节能降耗技术,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乡镇企业的推广应用。大力开发低碳产品,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加工制造到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污染控制和预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
(五)完善服务机制,促进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乡镇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建立银企合作、对接平台,支持举办面向乡镇企业的银企合作、对接活动,建设乡镇企业项目库,开展证券融资培训。引导乡镇企业通过上市、集合发债等多种直接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乡镇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加快发展政策性和商业性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乡镇企业信用证制度、评级发布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对企业信用评级、集中授信,为乡镇企业提供评级授信、资产评估、贷款担保、贷款支持“一条龙”服务。推进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2.加强乡镇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自主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整合资源,鼓励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的乡镇企业技术服务机构,集中力量开展技术研发、转化、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乡镇企业技术转移和交易服务平台,促进技术对接、诊断、咨询,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发明专利和技术入股。鼓励乡镇企业产业集群或园区建设技术服务平台。
3.加强乡镇企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乡镇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依托各级乡镇企业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培训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服务,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实施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加强试点、示范,鼓励蓝色证书培训与乡镇企业各类培训紧密结合;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开展在职培训,提高乡镇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加快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乡镇企业产业集群、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服务平台,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向企业延伸,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的行业合作,围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的重点行业,积极开展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4.加强乡镇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企业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建设,维护系统安全,完善乡镇企业统计信息数据库,保证乡镇企业统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乡镇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发布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引导乡镇企业积极发展物联网,促进企业开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加强乡镇企业经贸促销平台建设,支持举办全国性、区域性经贸活动,引导乡镇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市场营销网络。建立健全乡镇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库。
5.加强乡镇企业创业辅导体系建设。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休闲农业集聚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以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等为对象,围绕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民创业辅导。积极培育创业主体,打造创业基地,加强规划和建设,完善基地服务功能,为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场所、共享设施和公共服务,将创业基地建成培育农民工创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承接产业区域转移的发展平台。积极发展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等各类创业辅导机构,建立农民创业项目库,开展示范性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 努力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新形势下乡镇企业在建设新农村、发展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乡镇企业及企业家的先进事迹,为乡镇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善政策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拓展乡镇企业发展空间,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优化法制环境,加大《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罚款和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法》,清理不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 切实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支持的范围,重点支持乡镇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职工培训、扩大就业,以及乡镇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就业、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龙头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协调税务部门,落实、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落实所得税优惠;减轻税赋,统一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销项税率,将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进项税率提高到17%;鼓励乡镇企业吸纳农民就业,对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超过一定比例的乡镇企业,给予所得税的优惠。
(三) 继续推进乡镇企业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乡镇企业改革进程,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已进行公司制改造的乡镇企业,要按照《公司法》要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责权分明、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优化股东结构、董事结构、监事结构和经理层人员结构。加快推进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增量资产;坚持政企分开原则,积极探索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加快建立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通过资源开发、资本经营、合资参股、资产管理和社区服务等多种途径,实现乡镇企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收购、控股等多种方式,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重组,提高资产质量;加强对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 改进对乡镇企业的服务
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为乡镇企业提供企业诊断、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解决行业内部矛盾,防止无序竞争,应对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纠纷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协调、贸易谈判、争端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国际贸易建立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完善预警机制,充分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诉机制,协助乡镇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
(五) 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
加强乡镇企业融资服务,积极协调,争取加大对乡镇企业担保、贷款、引资和股票上市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搭建政府、企业、银行、担保四方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作用,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培育民间金融服务组织,为乡镇企业提供多渠道的融资服务。建立健全担保体系,推进各类担保机构建设,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扩充制度和风险准备金拨补制度;加快建立乡镇企业再担保机构,加强与各级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的合作联系。
(六) 切实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理顺乡镇企业管理体制,明确履行乡镇企业管理职能的主体,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合力;加强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建设,努力稳定乡镇企业工作体系,按照工作任务和机构职能,落实人员,保障经费,提高行政能力,切实承担起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的职责。强化乡镇企业管理服务职能建设,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对乡镇企业的服务能力;加强对乡镇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创业辅导、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强化乡镇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