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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程实施进度不平衡
建设程序等存在薄弱环节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崔鹏)国家审计署今天发布的“18个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结果”表明,校安工程实施以来阶段性成效显著,有效改善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为全面实现“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国家审计署对河北、山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54个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2009年至2011年工程规划、建设进展、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截至2011年底,18个省已累计加固校舍6841.74万平方米、重建校舍13871万平方米。经过加固改造和重建的绝大部分校舍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主要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校舍面积比校安工程实施前增加了42%。
审计结果表明,18个省及54个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在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工程规划不完整、实施进度不平衡、建设程序不严格以及工程投资缺口较大等问题,主要包括:
校舍安全改造任务还很艰巨。审计发现,有17个省存在部分民办中小学校舍未进行排查鉴定问题,涉及校舍9483栋;18个省已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中小学校舍中有超过一半未纳入校安工程规划,涉及校舍6727栋。
各地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实施进度不平衡。截至2011年底,18个省实际加固校舍6841.74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3871万平方米,分别占三年规划的69%、86%,其中河北、江苏、云南、甘肃4个省加固项目完工率低于50%。重点抽查的54个县加固、新建校舍仅占三年规划的46%、52%。审计还发现17个省有1623所中小学的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
个别项目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1731个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采用委托或指定等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6%,涉及项目计划总投资10.61亿元;109个工程项目的中标人违规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占抽查项目总数的1.65%,涉及工程中标金额9931.38万元。
部分地区工程投资到位不及时。已到位财政资金下拨不及时,部分被挪用于规划外的其他学校建设或购买设备等。重点审计的54个县中,9个县的有关部门将工程专项资金4057.06万元挪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等;6个县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专项资金315.53万元挪用于建设幼儿园、购买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