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允许外资持有合资证券公司不超过49%股份

2012年05月05日11: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合资证券 券商 方正证券 证券承销 华欧国际 公司债券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市场 股份 中国财政部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4日表示,美联储会积极考虑中国工商银行兼并东亚银行的申请,以及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在美设立分行的申请。

“我们希望这些申请能够很快得到美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批准,也相信很快会变成现实。我们对美方特别是美联储在这个领域的积极表态表示欢迎。”朱光耀在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后的中方记者会上说。

朱光耀说,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是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的重要议题。中美双方都提出了政策诉求,在金融合作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根据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美方认同和欢迎中国在综合并表监管领域取得的进一步的、显著的进展。美国欢迎外国投资于包括金融业的各部门,并将继续承诺对于中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提供在类似情况下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同样的审慎监管标准待遇。美方正在积极审核和考虑中资银行的待批申请,主管当局将尽快加以处理。

根据这份说明,中方也做出了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努力。中方将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合资公司可从事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保荐,允许合资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满两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扩大业务范围。中方承诺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期货经纪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

对于美国对中国的民用高科技产品出口管制问题,朱光耀说,美方在经济对话中明确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中方提出给予公平待遇的要求,美方承诺努力促进民用高技术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的出口。

解读:合资券商

设立合资券商公司被外资投行视为参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条直求曲取的捷径。

从1994年中金公司成立至今,合资券商在中国发展经历16年,股东双方之间的矛盾掣肘了多数公司的发展。而股东架构的设置,也因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的改变而变化。

目前仍在经营的合资证券公司的股东架构分为三类,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的三家: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和光大证券,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为49%。

在2004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阶段成立的瑞银证券和高盛高华。瑞银证券外方股东瑞银集团持股占比20%,但外方股东控制了瑞银证券的管理权。虽然高盛在高盛高华中的持股占比为33%,但高盛对高盛高华亦有相当的控制力。

另外一种股东架构即为最为常见的中外股东以2∶1的比例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财富里昂、海际大和、瑞信方正、中德证券以及去年获批的三家合资券商均以这种股东架构成立。

合资券商历程

◆ 1995年,中金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合资券商,由摩根士丹利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共同发起成立。双方曾经经历过一段美好的“蜜月”时光,中国石油(601857)、中石化、四大行等国内大型国企的A股和H股的承销都被中金所包揽。好景不长,逐渐失去控制权的大摩并不甘于做一名财务投资者,在维持长达15年合作后与中金分道扬镳,最终成功入主华鑫证券,2010年12月31日获得证监会批准。

◆ 在中金成立时隔8年之后,第二家合资券商才应运而生。湘财证券与法国里昂证券合资成立了华欧国际证券,后由于中资股东的变更,于2009年更名为财富里昂证券。

◆ 2008年6月,财富里昂获得证监会A股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 2003年11月成立的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由长江证券和巴黎银行发起成立。在2007年初,双方就因对“未来发展方向形成不同观点”而结束了4年的“婚姻”,其后巴黎银行退股,长江巴黎百富勤变更名称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2004年9月上海证券和日本大和证券合资成立海际大和。2007年,海际大和的债券承销才实现了“零”的突破,在当年中国证券业实现全行业大丰收的历史背景下,海际大和却出现2338万元的亏损,证券承销业务收入仅为151万元。2010年,海际大和才迎来了首单IPO。

◆ 高盛高华和瑞银证券可谓是合资券商中的“异类”,他们都选择支付高昂“入门费”的方式,获得了合资券商的控制权。瑞银证券更是成为首家获得全牌照的合资券商。

◆ 从2005年底开始,由于券商综合治理改革的开始,合资券商的审批被暂停。直到2008年1月1日,修改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新制定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正式实施,合资券商审批才重新开闸。

◆ 2008年10月,合资券商二度开闸后的首单花落瑞信方正证券。瑞信方正由方正证券与瑞士信贷合资成立。其后,德意志银行和山西证券也在2009年成立中德证券。

延伸阅读

合资券商基本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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