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 庹国柱:保费下降程度有限

2012年05月01日16: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外资保险公司 保费下降 中资保险公司 外资进入 车险业务 车主 交强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18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新华社昨天受权发布了这一条例。

其实,《交强险条例》的修改并不是突然之举。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今年2月中旬访美期间就明确提到,我国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可以想象,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交强险,并开展汽车商业保险业务的话,必然会对中资保险公司造成一定的冲击。面对根深蒂固的中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能否掀起风浪?对广大车主来说,车险费用的降低是不是指日可待呢?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首都经贸大金融保险系主任庹国柱教授对这个话题作出了评论。

国内交强险巨额亏损 外资进入或带来利好

关于交强险业务是否对外资保险企业放开的讨论由来已久。外资保险是不是一直都很想进入中国机动车交强险市场?

庹国柱:对,这是外资保险公司盼望已久的事情了,因为在我们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交强险对外资开放恐怕是在保险领域对外资开放的最后一块阵地,所以对外资保险公司来说是很高兴的事情。

目前国内的汽车保险市场是一个诱人的巨大蛋糕,但是交强险盈利情况并不乐观。去年八月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的亏损高达72亿元。外资公司进入交强险是利多好还是利空多一些?

庹国柱:这个事情应该这样看待,虽然交强险从整体上来讲它是有亏损的,但是如果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结合起来做的话,可能不一定亏损,这是其一。其二,外资公司在经营车险和交强险方面有他们的优势,因为很多国家都有类似于我们中国的交强险这种险种,对汽车进行强制保险。据我所了解,很多国家都经营得非常好,他们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宝贵的经营经验,如果他们能通过外资公司把他们的交强险的经验带回到我们中国的交强险市场上,我觉得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非常意义的事情。

国务院这次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和原来对比一下,我们发现修改后《交强险条例》的变化其实只是去掉了两个字,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改成了"保险公司"。

在我国,车险业务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两大块,车主可以分开购买,但理赔的麻烦程度让人望而却步,因此"交强险和商业险就在一家买"成为车主购买车险的首选。之前,商业车险是外资保险公司开放的,但交强险一直由中资保险独享,所以中资财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一枝独秀。外资保险公司如果要经营车险业务,必须与中资保险公司组合,这样使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不承担高昂的合作成本,减弱了在车险业务上的竞争力。因此,很多外资保险公司只得放弃车险业务。如今这样一改后,原来只能由中资保险公司经营的交强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也可以经营了,这意味着车险市场的大门已经向外资保险完全打开。(编辑汪威)

1   2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广播网